什么情況下應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納稅人的稅務登記內容發(fā)生變化時,在工商機關辦理登記的,應自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按規(guī)定不需要在工商機關辦理登記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納稅人的情況發(fā)生以下變化應辦理變更稅務登記,。改變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名稱改變法定代表人改變經濟類型。改變地址或經營地點。改變生產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改變生產經營期限。增設或撤消分支機構。電話號碼發(fā)生變化。稅務登記其他內容發(fā)生變化如開戶行信息。
問:什么情況下應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答:納稅人的稅務登記內容發(fā)生變化時,在工商機關辦理登記的,應自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 30 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按規(guī)定不需要在工商機關辦理登記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 30 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納稅人的情況發(fā)生以下變化應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ㄒ唬└淖兗{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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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ㄋ模└淖兊刂坊蚪洜I地點;
?。ㄎ澹└淖兩a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
?。└淖兩a經營期限;
(七)增設或撤消分支機構;
(八)電話號碼發(fā)生變化;
?。ň牛┒悇盏怯浧渌麅热莅l(fā)生變化如開戶行信息。